面粉袋订制15838231350在我国城市建设的时候,往往需要对房屋拆迁,而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那么房屋拆迁给的补偿太低,老百姓该何去何从? 结合具体实践,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来给大家解析几种不同情况应采取的维权方式,供大家学习和参考,以备不时之需! 1、拆迁协议协商不成的情况 拆迁协议应当由征收方和被征收人协商达成,意见不统一的,征收方可以拒签。拆迁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第26条) 2、土地、房屋性质不同的情况 补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拆迁项目实施意见和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定,同时也要结合房子、土地的不同情况。面粉袋订制15838231350商业性质用房补偿要高于宅基地用房,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评估商业性质用房时一定不要忘记要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此,补偿标准是否过低,被征收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看。 (参考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第19条) 3、拒签协议遭遇强拆的情况 相关部门擅自强拆的行为是违法的,我们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对自己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追究拆迁方的违法责任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 4、申请信息公开被拒的情况 当补偿过低,我们首先应当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政府设定的各项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如发现政府没有按照补偿约定履行义务,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参考法条:《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5、其他可能遇到的情况 除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之外,征收方也可能存在程序违法等其他违法现象。作为被征收人,我们要迅速识破并及时维权,尽早保存和收集相应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考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网友评论